合格评定的不符合项指在合格评定中发现的未满足规定要求的问题。
合格评定确定过程对所获取的证据与准则比较可以得出评定发现,可能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问题,也可能是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不充分或者是忽略了一个或多个规定要 求的问题等。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都应分析不符合对合格评定的影响和性质,并向接 受审核或接受评价方以不符合项报告方式明确提出,以便其采取补救措施。
在进行管理体系认证中发现的不符合的性质可以分为:严重不符合和轻微不符合。
(1)严重不符合,指影响管理体系实现预期结果的能力的不符合。可能是以下情况:
对过程控制是否有效或者产品或服务能否满足规定要求存在严重的怀疑;
多项 轻微不符合都与同一要求或问题有关,可能表明存在系统性失效,从而构成一项严重不符合。
(2)轻微不符合,指不影响管理体系实现预期结果的能力的不符合。
对发现的评定对象不符合或不合格,应通知负责该对象的人员或组织(例如管理负责 人或者供方)并由其进行必要的整改以符合要求。
(三) 针对不符合项的补救措施
应要求评定对象对不符合釆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合格评定机构应要求客户在规定期 限内分析原因,并说明为消除不符合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具体纠正和纠正措施。
(四) 对不符合项纠正/纠正措施的验证
认证机构应验证所采取的 任何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可以通过审査客户提供的文件化信息,或在必要时实施现 场验证来验证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验证活动通常由审核组成员完成。
所取得的为不符合的解决提供支持的证据应予以记录.应将审查和验证的结果告知评定对象。
如果为了验证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将需要补充一次全面的或有限的审核,或者需要文件化的证据(需要在未来的审核中确认),则合格评定机构应告知评定对象。